周强: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发布时间:2019-03-12 12:06:49

周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来源: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作者:   编辑:周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