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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查找问题、加强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2019年4月至9月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推动人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成立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六监督检查室和相关审查调查室、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各负责其责,全面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各市、县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每月底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问题线索定期进行对账销账。省纪委监委工作专班对中央纪委、省纪委挂牌督办的问题线索,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及时进行督查督促。
为深入查找问题,提高处置效率,山西省纪委监委督促未开展专项巡察的市、县及时开展专项巡察;开辟专项整治专栏,多渠道公布举报方式;通过开展政治生态谈话,走访相关企业单位,查找发现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途径发现的人防系统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长期未处置、办理的问题线索,要求承办部门说明情况;对直接了解、初核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重新评估;对处置方式不合理的重新处置,对查处不到位的重新启动调查。
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充实加强了专项活动办案力量,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集中精力突破在办案件;典型线索和重点案件一律直查直办、提级办理或挂牌督办;典型问责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应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办、推诿拖延的,出现腐败窝案、串案的,一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