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员干部责任担当 需要双管齐下
发布时间:2019-09-17 23:01:44

“责任”一方面是主观的责任感,主要指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是客观规定承担的职责,主要指责任制度。责任意识是“想干事”,责任制度是“可干事”。

从责任意识来说,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客观上减少了某些干部胡作为、乱作为、蛮作为的现象,但是那些见到事情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走、拖沓散漫、装模作样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现象却仍然存在,以至于成为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慢性恶疾”。主要表现在缺少勇于担当,主动负责的干劲。部分党员干部在作风思想上懒惰、精神萎靡,对上级精神不学习不了解,对新部署新要求不研究不掌握;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混”字当头、得过且过;工作不积极,办事拖拉;干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勇于担当,主动负责的干劲。对于工作研究部署多,督促指导实践少,亲自上手亲力亲为少。有些调研督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督查的问题反复出现,没有改观,实质问题久拖不决。各种会议层层重复召开,检查评比“走马观花”,严重影响基层工作秩序。

有些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教育不够深刻,流于表面,简单用是非对错、我讲你听、我训你受的方法,缺乏吸引,入耳不入脑。“一个单子吃药”,“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不深不细、针对性不强。我们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找准病灶,对症下药,警示广大领导干部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强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而从责任制度方面来说,要避免部门利益化,党员干部要有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因为有些方面缺少完善的制度体系没有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部门职责定位不够准确,岗位责任没有细化,与各部门之间相关工作的衔接、续办、配合等事项的界定也不够清晰,造成职能交叉、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有工作互相推诿、有成绩互相争抢的局面。没有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制度。没有激励就没有干劲,为了进一步增强干部考核考察的准确性、适用性,应当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评先评优结合起来这样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动起来。没有建立完善工作督查问责制度。缺少严格的“问责制”,部分党员干部对工作推进慢、办事效率低,考核结果却是优秀,这种现象影响整个团队、部门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也为那些“庸、懒、乖、巧”的办事行为提供了温床,应当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

杭州市正在探索建立“民意直通车”工作机制来压实责任,通过建立完善杭州社情民意直通渠道,依托“人民建议征集”“杭网议事厅”“我们圆桌会”“问计于民”等媒体,广泛征集民意,扎实办好市民最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关键小事,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在今年上半年,“民意直通车”重点关注、督查了包括“僵尸车”“垃圾分类”等一些反复出现、没有改观,实质问题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对市民报送的3000多条民意信息进行了反馈办理,并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了专题征集。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部门协同等方式,打破部门壁垒,落实部门职责,为杭州“六大行动”的攻坚克难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系杭州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助理研究员)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吴帅   编辑:管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