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6日起,凡新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仍处于基础阶段的,且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工程、总工期3个月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两类在建工地应安装符合要求的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日前,市建委印发《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行动方案》,其中重点推出的下半年检查标准“控尘十条”第九条“监控在线”,即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要按照《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要求安装、运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扬尘在线监测设施主要包括扬尘在线监测仪、气象监测仪、视频监控仪及数据采集仪。
房建工程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建工程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
其中,施工场地(除工程占地面积以外)每增加10000平方米增设1个监测点,新增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但大于5000平方米的按10000平方米计算;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每标段总工期3个月以上的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
监测设施应安装于工地围挡范围内,且可直接监控现场主要施工区域。设置1个监测点的,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设置2个及以上监测点的,其中至少一个应设置在主出入口,其余监测点宜设置在距周边敏感点最近的场界。当与其他建筑工程相邻时,应避免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
同时,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完成设备安装,在建工程要在10月6日前安装完成,并与市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对接,将工地监测设施接入平台,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拆除扬尘在线监测设施。
目前,市直有关部门已在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上开通合规供应商名录查询功能,大家可以登录网站http://47.99.67.198:8823/,点击“注册”选项注册账号(或点击“游客登录”直接进入),找到“供应商清单”选项查询。目前,有6家合规供应商可供选择。
“扬尘治理是我们提升工地文明施工水平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我们将重点推进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工作,为工地控尘装上智慧眼。”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设备安装、运行费用将列入工程预算,新招标项目可将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及运行费用列入投标报价的企业管理费中。已完成招标的项目,相关费用经建设、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纳入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