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发布
杭州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8月15日上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修改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将从今日(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新《条例》有三大变化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马多里介绍了《条例》修改的具体情况。
将“餐厨垃圾”修改为“易腐垃圾”。
陈马多里说,我国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中,有机垃圾占比较高,易腐垃圾混入其他垃圾,对焚烧处置方式,产生极大影响,因此将易腐垃圾从源头上分出,非常重要。由于分类的名称直接影响到分类行为,通俗易懂的分类标准能提高老百姓的配合度,增强法规实施效果。“易腐垃圾”从性质角度对垃圾进行命名,更易理解和操作,与后端处置匹配度也更高。
根据新《条例》,易腐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有机垃圾等。
对大件垃圾定点收集、运输作了规定。
陈马多里说,实践中,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或者个体回收人员回收成本高、收益少等原因,很少上门收集大件垃圾,为了有效解决大件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修改规定为“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运输,收集、运输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
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信用惩戒手段。
原条例第六十六条针对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分情形规定了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和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
陈马多里说,从执法效果看,处罚力度偏轻,惩戒效果不明显,直接影响了前端分类投放质量。
本次修改加大处罚力度,规定“ 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为了增强相对人守法意识,提高违法成本,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增加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屡次教育但仍不悔改者才会受到处罚
每300户配备一名垃圾分类专管员
10%的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居民什么情况下会被处罚?垃圾没扔对,是否会被直接计入信用档案?
杭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彭保华表示,新条例中提到的处罚不是说你一开始不分类或者分类不好就实施处罚,而是在屡次教育、要求的基础上仍不悔改的才进行处罚。“新的条例实施后,对居民个人的处罚力度将会加大。居民垃圾投错了,现场会有管理人员指出,如果多次不改,就会进行处罚,处罚会有一个很严格的流程。居民只有在没有正确分类受到行政处罚后,才会自动计入信用档案。”
彭保华说,接下来每300户会配备一名垃圾分类专管员。也有可能使用追溯机制,例如袋子上印上二维码,可以直接追溯到每家每户。
杭州会不会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据彭保华说,今年力争商业街区100%施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10%的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居民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时,会有垃圾分类专管员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