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 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表决《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2.审议《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3.审议《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 4.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名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 5.审议并表决《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杭州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企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杭州市本级2019年预算调整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工作(产业兴旺和治理有效)实施情况的报告; 10.审议并表决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12.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3.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