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审议《杭州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的报告(书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2-20 11:19:01 Fri   

(2019年12月23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2017年9月,因为上位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正在组织进行修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条例草案暂时搁置审议,至今已满两年,目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仍未完成。

《杭州市立法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交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地方性法规案终止审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决定,终止该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9年12月23日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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