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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9-08-28 11:00:44    杭州网

(2019年8月29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首先非常感谢市人大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今年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的主题之一,这充分说明人大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同时,我也代表杭州市政府对各位人大代表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鞭策表示诚挚谢意!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各位报告一下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情况

2013年,国务院印发实施了“大气十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同年9月成立了杭州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6月更名为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领导小组通过强化例会、督查、通报和考核等机制,加快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推进和落实。

2016年,以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为契机,深入实施“五气共治”重点工作,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历史性地成为无燃煤火电机组、无钢铁生产企业、无黄标车的“三无”城市。2017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审时度势提出了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战略部署,科学系统地提出了对标“九个最”(最严标准、最严准入、最优结构、最严整治、最严监管、最强支撑、最强保障、最严考核、最广泛参与)、实现“五个化”(能源结构清洁化、排放标准清洁化、产业发展清洁化、车船尾气清洁化、居民生活清洁化)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体系,进一步提升杭州大气环境质量。

2018以来,市政府印发了《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以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四大结构调整为主线,深入推进“五气共治”,积极推进蓝天保卫战各项任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通过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2018 年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10.3%和 6.9%,超过省定目标任务。杭州市区大气PM2.5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70微克/立方米削减到2018年的39.8微克/立方米,削减率43%,霾天数从2013年的185天削减到2018年的40天。今年1-6月,杭州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40天,同比增加3天;杭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4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完善标准法规,夯实地方法制建设

多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环境立市”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通过不断完善地方性规划、标准和法规,夯实地方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构建“党委政府负责、环保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守法自律、公众参与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

我市先后组织编制实施了《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杭州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及大气污染防治等“十三五”子规划、《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纲领性文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明确了措施。出台了《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我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制定并实施了杭州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等地方性标准,在以地方排放标准倒逼治理、实现突破方面提供了法治依据。

(二)加强部门协作,深入推进“五气共治”

近年来,我市面对问题科学施策,不断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南开大学等科研单位组建了课题组,在我市开展了多个与颗粒物源解析有关的科研工作,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在滨江区开展了在线源解析监测和分析,颗粒物组分的变化趋势为日常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开展第二轮源解析和源清单更新,深入分析了我市各主要PM2.5源类对环境空气中PM2.5的贡献值和分担率,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杭州市PM2.5污染防治对策。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强势推进“五气共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治理“燃煤烟气”,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淘汰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近4000台,关停半山电厂、萧山电厂4台燃煤发电机组,对热电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清洁化改造,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超额提前完成省下达的5年下降10%的目标任务。

二是深入治理“工业废气”,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关停淘汰了杭州钢铁厂等一批高耗能重污染企业;围绕化工、设备制造、装备制造、电子、合成材料等行业,2015年以来通过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提升累计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约4.46万吨;针对涉气重点区域(下沙、大江东、富阳、萧山)开展“一地一策”专项整治,2018年全市涉气重复信访同比下降15.6%。

三是加快治理“车船尾气”,实现车船尾气清洁化。在全面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老旧车淘汰,通过补助、限行等措施,2016年以来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车4.65万辆(其中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3.35万辆),自今年5月5日起,实施国三柴油货车区域限行;逐步推广新能源车辆,目前全市已拥有新能源车13万辆,约占全省总量50%;建立实施在用机动车检验与维修(I/M)制度,实现封闭式管理,每年近10%的超标车辆经维修合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四是强化治理“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理精细化。实施《全市建设工程扬尘“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对施工工地、道路、堆场、矿山采取喷雾、洒水、绿化、覆盖、封闭等措施减少扬尘,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混凝土搅拌站绿色建设,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同时,不断创新扬尘污染监管方式。制定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为实现扬尘管理精细化奠定基础;强化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公益诉讼前期专项行动,形成行政与检察协同治理扬尘污染新态势。

五是推进治理其他城乡废气,实现居民生活清洁化。深化餐饮油烟治理,不断探索从源头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严控秸秆露天焚烧,落实网格化巡查人员1.21万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18年综合利用率达93.98%,实现农田化肥减量2815吨;推进绿化造林工程,逐步实现居民生活清洁化。

(三)强化执法监管,打造执法最严城市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排放要求,不断强化区域联动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区(县、市)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强化公安环境犯罪侦查协作工作机制,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的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打造执法监管最严格城市。

围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制鞋、化纤、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组织全市开展了“蓝天保卫”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打造了常规检查、节假日抽查与夜间突击检查“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同时,加强与街道及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一律公开,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严管氛围。2018年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357人次,检查企业5700家次,限期整改企业数530家次,立案查处企业367家,拟处罚款人民币1482万元,移送公安10件,限产、停产200件,取得明显成效。此外,针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全省率先实施超标机动车生态环境、交警“双处罚”模式,2018年抽测车辆2232辆,处罚290辆,罚款7.1万元。

(四)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强化能力建设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智慧管理工作,强化能力建设。通过安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现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预警,为在线监测数据纳入“城市大脑”的“身边的空气卫士”场景打下良好基础;通过构建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探索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型监管模式,逐步推进“一机一档、一机一牌、一地一策”管理,得到国家、省高度肯定;通过在全国率先对新上牌重型柴油车实施OBD(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联网,实现对公交、环卫、渣土等重点行业的重型柴油车的“排放后处理系统在线实时监管”;通过建成198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时了解区域内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分布,结合“基层治理四平台”,形成科学精细的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监控网络和调度、执行、反馈一体化闭环管理系统。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深水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入瓶颈期、攻坚期。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有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280.9万辆(含摩托车16.7万辆),氮氧化物排放量2.78万吨/年。根据我市第二轮环境空气PM2.5源解析结果,主城区机动车尾气对大气中PM2.5贡献高达40%左右,居各项污染物来源之首。由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具有流动性强、涉及面广、社会性复杂的特点,随着国家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相关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检验机构联网远程审查监管等有关工作仍处于不断摸索推进阶段。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全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今年10月份起实施绕城内国三柴油货车禁行,各区(县、市)逐步出台限行措施,尽早完成全市建成区国三柴油货车“清零”;在绕城范围内逐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今年底前划定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并继续有序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立法调研,推动完善顶层设计,全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补齐移动源污染防治短板。

(二)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

亚运会前,我市面临城中村大规模拆迁以及大量的地铁、市政、场馆、快速路、安置房集中开工建设带来的扬尘污染防控压力,加上少数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控落实不到位、少数渣土运输车辆携泥上路、跑冒扬散等情况仍有存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待开发地块裸土的覆盖和生态复绿的长效监管工作等均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工程扬尘“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细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督促各类建设工地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加快推进工地和道路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平台,促进扬尘污染管理精细化。围绕建筑工地、拆房工地、线性工程、道路工程等,加大联合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和项目,将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同时,强化乡镇街道空气站异常预警联动处置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四个平台,不断强化扬尘管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

我市目前10-35蒸吨/小时(不含)燃煤锅炉共有锅炉114台,涉及萧山、富阳、临安、建德、桐庐和钱塘新区6个区域54家企业,合计2148蒸吨,在2017年底均已完成了清洁化排放改造。但国家蓝天保卫战要求到2020年底前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要全部淘汰,由于我市工业用天然气价格高、气源保障不足、管网建设滞后等因素制约,加上化纤企业部分工艺采用集中供热存在较高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安全风险,以及锅炉清洁化改造资金补助等问题,能源结构调整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下一步,督促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形成合力,制定印发《杭州市10-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多渠道、多气源、规模大、价格合理的气源结构,提升气源保障能力,确保天然气锅炉用气需求。结合我市实际,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减少煤炭消费为核心,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倒逼、宣传教育等方式鼓励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确保省下达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回首过去,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任务更加艰巨。当前我市面临“后峰会、亚运会、现代化”的发展机遇,是杭州市奋力谱写建设美丽中国杭州样本新篇章、当好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的关键时期,大气环境改善作为其中重要的内容,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深入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西湖繁星”“晴空万里”成为美丽杭州的生动写照而努力奋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    作者:    编辑: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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