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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人大探索重大投资项目全周期监督
发布时间:2019-05-28 15:33:05

“居民们希望房屋建设能与周围的商品房同规范、相协调……”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半山街道金星社区党支部书记葛君萍对某公共租赁房项目提出意见。一个多月的调研,让这位代表对项目情况及居民诉求熟稔于心。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代表专项调研制,是拱墅区人大今年进行的新探索。每一个重大投资项目都确定相关人大代表提前介入、开展调研,收集属地群众和重要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在常委会会议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日渐增多,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如何才能管好“钱袋子”?拱墅区人大通过一系列举措,探索建立起覆盖重大项目开工前、建设中、竣工后的全周期监督闭环,推动政府重大项目投资的立项决策、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

逐个审议,严控投资规模

葛君萍口中的公共租赁房项目总投资估算5.08亿元,是拱墅区政府2019年重大投资计划项目之一。根据拱墅区《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区政府当年拟新建的、投资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都纳入了人大监督范围。区人大会在年初、年中分别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当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及执行调整情况、上年度的计划执行情况等。

“我们主要对投资决策的必要性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其中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审查是监督的关键点。”拱墅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范文涛介绍。为此,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委托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浙江新策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第三方机构,联合区审计局审价中心,逐个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列入区人大监督计划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共34个,其中学校项目12个、安置房项目16个、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6个。项目提交后,核减不合理投资额8.46亿元,占全部送审投资额的2.79%,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得到有效提升。

代表监督,把握项目进度

实地检查、专项调研、跟踪视察……为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期完成,拱墅区人大建立起一系列代表监督机制。

“42班中学项目去年底已桩基先行,但工地上一直动静不大,不知道工程进展如何?”2018年1月拱墅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区人大代表梅棣在审议2017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时提出疑问。会后,她与其他代表一起去现场“踩盘”并联系施工单位询问进展。原来,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一直在办理中,这让工程建设暂时无法推进。在代表的督促下,施工方加快领出证件,积极进场施工,目前工程已进行至地下室施工阶段。

今年,拱墅区人大又建立起代表一对一监督项目的代表专项调研制度。根据代表所在领域,不同调研代表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负责。除了在常委会会议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必要,代表还可对项目可行性、投资精准性和建设计划制定的合理性进行问询,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予以解答。

常回头看,保证工程绩效

“为了建立监督闭环,我们会对当年竣工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回头看’。”范文涛说。2018年起,拱墅区人大每年选取1至2个关注度高、受益面广、投资额大的竣工项目,由区审计局对财务竣工决算进行重点审计,在年底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审计结果。

30班中学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计划于2018年竣工。区审计局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在年底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公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总投资为14919.88万元,比总投资估算少1800多万元。

不过,审计也发现一个小问题:该项目基建账务处理中,将预付给杭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7万元应收款项,错计入项目投资支出。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后,建设单位立即进行账务调整,待行业管理部门完成退费后即上交财政专户。

此外,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区政府原则上一年一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竣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对实际投资发生额超过计划投资额15%的部分必须作出说明。结合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区人大将适时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估情况。

在区人大的精准监督下,区政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针对拱墅区安置房建设任务重、实施主体多和拆迁户期望高的实际,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了安置房建设标准,加快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接下来,拱墅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机制。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何双伶 通讯员 宋玉凤 何明敏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