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通讯员 诸杰 朱昊灵 韩潇 记者 潘婷婷) 以后市民租小红车这笔押金也可以省了。 7月1日起,“小红车”惠民福利又将升级,杭州将推出全国首创的小红车绑卡免押金服务,标志着小红车租赁功能正式迈进线上线下融合应用的新时代。
除了小红车,还有一大波福利袭来,准备买车、办理出入境证照、走高速出去玩等都可以省钱了。
杭州小红车绑卡免押金 市民卡、杭州通都可以绑定
先来说说小红车,如果您是原有凭卡租车的用户,在杭州市民卡APP或叮嗒出行APP(微信小程序)绑卡后,就可以成为线上免押金VIP用户,且骑行费率与线下市民卡(杭州通卡)一致,1小时内免费,单日最高5元封顶,免费骑行不限次数。
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的市民卡和开通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且已实名的杭州通系列卡,均可进行绑定,实现线上免押金租还车。市民卡包括:成人市民卡和学生市民卡;杭州通系列卡包括杭州通学生卡、杭州通通用卡、60至69周岁的杭州通长者卡。
提醒大家,绑定之前,卡里必须要有200元押金。绑定后,原卡租车功能不变,还可享受扫码骑车服务。相当于200元押金可以租两辆车。
杭州主城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拱墅区)、萧山区、余杭区均可实现绑卡免押金服务,其余地区将逐步推进。
需要注意的是,开通绑卡免押金功能后,若市民要进行退卡或退保证金,需先在APP中进行解绑,方可进行线下退卡或退还保证金。遇上补办、坏卡、换卡等情况时也要先进行解绑。另外,绑定支持的卡片均需已实名制的卡片。
完成绑卡后,除了线上免押金,还能享受一份押金享受双重福利,可以约上家人朋友一起畅骑小红车,一小时内骑行免费,单日最高5元封顶,免费骑行不限次数。
浙江省年底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7月1日起ETC用户
享受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
为加快工程建设和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发展,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浙江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按照计划,10月底前,浙江省将完成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ETC门架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建设改造。12月底前,将拆除15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线范围内收费设施,完成部省系统联调联试,具备新旧系统切换的条件;同步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化工作。
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年底前各市ETC安装率要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ETC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同步实施称重检测。
也就是说,明年起,省界高速通行将不再需要停车换卡,通过ETC系统就能轻松完成缴费。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
浙江将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目前,省内12家高速公路收费站24小时免费办理ETC。
还没有安装ETC的市民,不要着急,浙江将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省内有12家高速公路收费站实现一站式办理ETC,24小时提供免费办理服务。
除了收费站可以办理,各大银行也可以办理,比如工商、农行、中行、建行、农信、中信、邮储、光大、浙商以及新加入的宁波银行在内,杭州ETC合作银行已增至10家,“一站式”网点总量达到1038个。
网点分布覆盖整个杭州地区,主城区网点数密集度较高,方便用户就近办理,其中杭州市区已达504个,余杭区118个,萧山区164个,临安区55个,富阳区72个,桐庐县52个,建德市47个,淳安县26个。
其他“福利”
出入境证照类收费降低
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降低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普通护照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
同时,根据此前相关发布,现有的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2019年9月13日全部失效。还没进行换证的朋友,记得安排好时间办理以免影响出行。
商标注册收费降低
据知识产权部门最新消息:7月1日起,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车辆购置税要降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公告,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公告称,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