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浙江省召开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此次试点将融合浙江省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战略方向,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浙江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将组织35项金融科技试点项目落地
去年12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发展数字经济的任务部署,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决定在浙江等地组织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
今年10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的批复》,正式批复了浙江省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包括提升信息技术安全应用水平、推动金融与民生服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跨行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和强化监管科技应用等4个方面35个试点项目。
《浙江省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通过金融科技应用试点,要在信息安全、民生服务、数据融合和监管科技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力争试点期间实现三个目标,包括:推动制定10个以上金融科技相关支持政策、标准或规范;组织35项金融科技试点项目落地,全省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不断增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快;基本形成一批具有领先研发创新能力、一流基础设施支撑、完善产业链服务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
《方案》还确定了五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加强规划及政策引导,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生态圈;提升信息技术安全应用水平,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金融与民生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促进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浙商银行申报项目成功入选应用试点
“我省金融业要依托省域经济活力大、开放程度高、创新能力强等优势,驶上金融科技这一‘快车道’,切实担负起服务实体经济和普惠金融的初心使命。”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表示,用好金融科技,不仅将赋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也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确实,金融科技如今已成为金融业新的驱动力,不仅令金融行业整体更加高效,同时带动了该行业的信息化转型。
在此次金融科技应用试点的批复中,总部位于杭州的浙商银行与京东数字科技集团联合申报的“基于互联网交易模式的大数据智能反欺诈服务”也通过了审批,成功入选金融科技应用试点项目。
据悉,该“大数据智能反欺诈”项目,针对当前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通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出人机识别系列模型和反欺诈引擎、流式计算、智能核验等系列支持系统,集成数据、技术和机制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闭环系统。
在杭州这块科技创新的热土上,浙商银行确实早已在金融科技运用方面率先布局。比如,其已将区块链技术广泛应用到公司、零售和金融市场等各类金融服务中,区块链应用业内领先。现在,小微企业也可以享受到金融科技带来的全新变革。对此,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表示,金融科技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不仅延伸了银行服务网点触角,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也使得银行可以通过对小微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客户,有助于缓解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融资可获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