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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再提高
发布时间:2019-12-08 14:14:07

截至11月底,杭州市共有困境儿童9809名。昨天,记者了解到,全市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将继续提高。

杭州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下列未成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孤儿(包括福利机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和低保边缘家庭儿童。

调整后,在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临安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36元,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提升254元;

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提升168元;

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98元,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提升84元;

低保边缘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99元,每人每月的补贴标准提升51元。

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黄颖斐 记者 严佳炜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