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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立法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20 10:56:21

12月19日,我省召开《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浙江首次为家庭教育立法。

我省历来重视家庭教育,目前已初步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构建起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条例》的出台,是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意义重大。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规范了家庭教育工作,确立了相关部门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理顺了家庭教育工作关系,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条件,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黄珍珍 通讯员 翁利乐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