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激励政策介绍
(一)国家层面
1.在大赛决赛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技师职业资格;获各职业(工种)第6至第20名的选手,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不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2.在大赛决赛获各职业(工种)前20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由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3.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团(指)委、有关企业进行表彰。
(二)杭州市层面
1.对于获奖选手发放1万、0.8万、0.5万不等的助学金;
2.对于大赛获奖并到杭就业落户的选手:
(1)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三年内来杭州工作的,可参照杭州市首席技师身份认定为杭州市D类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车牌竞拍补贴等系列配套政策;获各职业(工种)6-20名的选手,三年内来杭州工作的,可参照杭州市技术能手身份认定为杭州市E类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等系列配套政策。
(2)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职业(工种)6-20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3)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对符合条件的,并与杭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工作满一年的,授予“杭州工匠”称号,并给予奖金5万元;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与杭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且工作满一年的,授予杭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4)在大赛决赛获各职业(工种)前20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授予“杭州市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5)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大专(高职)学历技能人才,可在杭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