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商贸服务企业政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2 15:24:56
补贴商贸服务企业政策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对年税收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市以下地方留存部分额度,政府给予两个月补贴。2019年纳税不足2个月的,按1个月的额度予以补贴;超过2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2个月的额度予以补贴。
二、申报对象
在杭登记注册、2019年全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商贸、餐饮、旅游文化、住宿、交通运输、物流配送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其中,2019年纳税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照已缴纳金额和月份数换算成全年纳税额。
来源:亲清在线——杭州市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 作者: 编辑:张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