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曾杨希 徐雪纯 李沐子 李翔 姚群 张迪)今年浙江省两会期间,将审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这也是全国首个地方立法促进发展民营经济的条例,备受各方关注。
《条例》对行政行为规范提出了许多细致的规定,对企业而言,让其经营更安心。
“作为企业而言,我们最不愿意遇到因领导换了,政策也换。”浙江省政协委员、赛丽正宏集团董事长夏赛丽表示。这些年,夏赛丽一直关注着浙江省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这些利于民营企业的改革非常好,作为企业来讲,希望能够看到这些好改革、好政策,不要因领导更换而改变。而《条例》通过立法,将在制度层面更好保障企业发展。”
去年省两会时,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是《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议案的领衔提出者之一。他表示,自己曾调研过上百家民营企业,“以往,企业生产被干预的事情时有发生。通过《条例》,如果因公共利益让企业正常生产受到了影响,政府需要给予适当的赔偿,将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现代市场经济中,特别强调合同(契约)自由与信赖利益保护,而《条例》中不少条文都体现了这一点。”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冯蒋华尤其关注《条例》中对信赖利益的保护。
“说得具体一点,政府与民营企业在行政或商业事务等交流中,政府必须首先讲诚信。”冯蒋华说,社会诚信,首先要求政府讲诚信,信赖利益保护强调的就是给民营企业一个安全感和预期感,避免出现政府政策、行政许可等无端得不到完整兑现执行,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民营企业安全感、预期感缺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