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我们不少人对司法人员有了更多亲切感。我想这正是因为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用实际行动把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让企业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1月14日下午,台州代表团审议现场,省人大代表、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盛提到“司法温度”,不少代表频频点头。
“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涉企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家依法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170件。”王盛代表介绍,过去一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台州司法机关的重点职责之一。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台州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宽严相济审慎处理涉企刑事案件,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及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台州法院还先行试点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王盛代表说,有了检法两家共同努力,这些保障措施才能更好地落到实处。
“不中断企业正常经营、对企业家给予平等保护。”说起司法机关在细节处给民营企业提供的“温暖”,省人大代表、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主任柳正晞很有感触。柳正晞代表以自己曾代理的一个案子为例,整个过程中,他深刻感受到了当地检察机关对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努力,“他们多次实地走访,向地方政府、干部群众了解详细情况,每一个决定都很慎重。”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一个综合性工程。”柳正晞代表建议,各方要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要发挥好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从业者的作用,共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协作配合是必要的。”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接过话筒说,“目前,全省上下都联动开展了不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包括平等准入、保障措施、权益保护、规范发展等各方面。”贾宇代表举了一个实例来说明——永康市检察院在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新型平板走步机”案时,认定涉案走步机属创新产品,不应认定为伪劣产品,不仅没有让涉案企业承担刑事责任,还促成国家出台对该类新产品的行业标准。“我们的理念是,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贾宇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