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0日,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解学智、宋兰共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税收·发展·民生”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 题: 税收·发展·民生
时 间: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10时
嘉 宾: 税务总局局长肖捷、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作客中国政府网的在线访谈。我们今天为大家请到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解学智副局长、宋兰副局长,三位局长今天将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一下大家所关心的税收话题。首先欢迎三位嘉宾的到来。肖局长非常高兴您能作客中国政府网。[03-30 10:00]
[税务总局局长 肖捷]谢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在中国政府网与大家进行网上交流。今天,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税局、地税局局长,同时在各地政府网或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以此为标志,启动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03-30 10:00]
[肖捷]自1992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连续21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和坚持不懈地日常宣传,进一步普及了税法知识,增进了征纳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了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今年是我们连续第五年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开展宣传月活动。今天我们将围绕这一主题,就大家所关注的税收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03-30 10:00]
[主持人]非常感谢肖局长,那接下来我们回答网友的提问。[03-30 10:01]
[网友 关注360]肖局长,我是一个个体企业,近两年经营压力很大,听说国家出台了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我还特别担心税收优惠之后,我们的税收定额是不是也会相应提高?[03-30 10:01]
[肖捷]应该说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到2000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到500元。[03-30 10:02]
[肖捷]据我了解,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基本都将起征点提高到了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最高标准,也就是20000元;从今年起,小微企业3年内免征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在内的22项行政收费。 [03-30 10:02]
[肖捷]另外,为缓解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我们在税收政策上也提供了一些支持。比如说,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等。[03-30 10:03]
[肖捷]关于您提到的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之后税收定额是否要调整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您,这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提高起征点的政策,使广大个体工商户切实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绝不能在提高起征点后随意调整定额。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如实申报,依法纳税。[03-30 10:03]
[肖捷]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您可以登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网站、拨打12366纳税服务电话,或者到税务部门现场咨询,具体了解像您这种情况能够享受到哪些税收优惠政策。[03-30 10:03]
[主持人]是的,我们网友可以通过电话和登录网站详细了解自己所要知道的信息。[03-30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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