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07年以来,先后出台《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服务的若干意见》等五规范性文件,推出服务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具体措施。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2196人,依法起诉3320人。依法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504人,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起诉破坏资源环境犯罪410人,服务生态型城市建设。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走访各类企业359次,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帮助,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1033人,提起公诉75979人。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积极探索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严格执法理性办案,妥善办理网络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建立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部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确保良好的执法办案效果。2011年,与市公安局等7家单位创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已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件39人,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三、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774件1026人,其中大案672件;县处级以上要案237人(含厅级干部11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516人,立案侦查行贿犯罪220人。切实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06件154人,其中滥用职权93人,玩忽职守36人。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党委、人大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深入重大工程、农村基层开展专项预防,参与举办“法治与责任——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成就展”,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深化行业预防,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先后与在杭各大医院院长、全省高校校长、国企董事长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两长论坛”,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强化法律诉讼监督工作,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加强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72件969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48件,依法追捕244人,追诉677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86件,法院已审结5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22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市检察院依法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327件,法院审结216件,改判、调解、执行和解、发回重审169件。加强调处工作,促成168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其中9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调处案例。加强监管活动监督,4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创新建立涉检信访点名约访、专家办理制度,化解了一批疑难检信访积案。3个基层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五、着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市检察院领导联系高层次检察人才制度》、《年轻干警上挂下派锻炼制度》,组织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开展十佳公诉人竞赛、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人才强检工作和队伍专业化建设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加强检务督察,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决定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制定实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6条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意见》,办结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人大代表转办的信访案件40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共走访人大代表1329人次,及时向全市人大代表提供检察工作资料,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每年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意见
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三城三区”建设,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律诉讼监督等各项职能,不断提升杭州检察品质,推进杭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