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德才素质高的人选得上。该省既注重改进考试方法,又注意跳出考试看竞争,引入综合素质评价,从制度设计上促进德才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能够胜出。一是合理设定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突出岗位要求,按照“学过、干过、管过”等资格条件设计指标。二是把握综合素质评价的节点。在笔试前,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在相对优秀的群体中进行集中选拔,保证选拔质量,由“量的竞争”转化为“质的竞争”。在确定面试人选时,将个人基本条件和工作实绩量化计分,与笔试成绩一并计入总成绩,各占50%权重,让那些综合素质高、实绩突出但不擅长笔试的干部也有机会进入面试。在考察后,将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群众评价分别量化、综合评分,作为确定拟任人选的基本依据。三是突出对德的考核评价。加强对社交圈、生活圈考察,实行考察预告进社区,对任现职未满3年的实行延伸考察。
浙江省紧密结合实际需求,探索多种竞争性选拔方式。一是分类公选、考任分离。针对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储备需要,定期按照党政综合类、经济类、政法类、社会事业类、群团类和专业技术类等不同类别,组织资格考试,入围者获得相应类别职位任职资格,3年内有效,变考具体职位为考任职资格。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组织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从中择优选拔。二是实行公推比选。提前公告预推岗位,在干部群众中进行公开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差额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通过个人陈述、现场答辩进行比较分析,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束后,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三是探索实行跨部门竞岗选拔。打破人才资源“部门所有”,积极推进机关干部跨部门培养交流,特别是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鼓励不同单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上岗,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