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刘春旭主任和投资者保护局熊伟局长,就“新股体制改革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热点话题,为网友做出解读。
中新网报道: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一个半月来,市场上的“三高”发行悄然熄火,证监会的这剂“猛药”,是否有效抑制A股IPO的沉疴?新股发行体制会否考虑取消核准制?怎样才能更为有效地引导投资者?做为 “2012部委网上系列访谈”之一,中国新闻网邀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刘春旭主任和投资者保护局熊伟局长,就“新股体制改革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热点话题,为网友做出解读。本次访谈定于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16时准时开始,敬请关注!
主持人:各位朋友下午好!欢迎收看《财富峰谈会》,我是主持人陈虎龙。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一个半月来,市场上的“三高”发行悄然熄火,证监会的这剂“猛药”初步抑制了A股IPO的沉疴。
主持人:今天,我们节目当中就“新股体制改革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话题,为各位进一步解疑释惑。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熊伟,欢迎您,熊局长!
熊伟:网友朋友们,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其实我们一开始在背景当中也提到了新股发行体制的进一步改革,第一个问题想问一下刘主任,有人说此轮是中国股市的第十次改革,刘主任,您认为本次改革的重点在哪里?
刘春旭:应该说确实是20多年来我们整个证券市场一直是在发展改革当中不断走到今天的,至于说具体是第几次,确实我不知道次数是怎么来计算的,但是确实是就新股发行体制的改革来讲,应该说从90年代初期到今天,我们应该说大体上经过了两个大的阶段的改革:
刘春旭:从定价的角度上来看,早期《公司法》和《证券法》都规定新股的价格要进行证券监管部门来进行审批。2005年《证券法》进行修订的时候把这一调取消掉了,因此在那之后我们也开始引入了询价的制度,推进了新股的价格,从行政定价的方式向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的转变。这中间在2009年和2010年,我们又在国务院批准之后,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这样一个原则,先后推出了两轮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市场化的方向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共识。
刘春旭:正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今年4月28日,我们中国证监会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推出了这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应该说这个《指导意见》主要还是从四个方面确定了本轮改革的重点。
刘春旭:第一个方面就是强调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来推进我们发行体制的改革。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证券发行当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促使相关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我们市场投资者,按照归位尽责的原则,各负其责,这是第一个方面的内容。
刘春旭:第二个方面就是进一步推进询价、定价的市场方向,增加了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调整了网上、网下配售的比例,等等这样一些政策的推出。
刘春旭:第三个方面就是对于针对我们市场上长期以来存在的这样一些对于新股炒作的情况,推出的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炒新”的行为。
刘春旭:第四个方面就是重点从加强新股发行的整个全过程当中的过程的监管,以及对于相关当事人在发行过程当中,他的各种不当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刘春旭:所以可以说从这四个方面来综合进行改革,促进新股发行体制进一步推向深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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