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来自杭州市政协的沈肃丽和杜正贤认为,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事故频繁。而且,从历史文化建筑来看,老城区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好。 政协委员沈肃丽说,烟花爆竹除了对大气和人身造成危害,还引发不少火灾事故。据她了解,2012年春节期间,三成的火灾由燃放花炮引发;2013年春节期间,杭州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就有34起。 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情况,政协委员杜正贤感受最深。作为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他亲身经历了历史建筑被火灾影响所受损失的沉痛。2008年春节期间,中山中路历史街区内,两幢木构房子因市民燃放爆竹起火,受损严重。 “老房子都是砖木结构,在干燥的冬天里,特别容易引起火灾。”林正贤如是解释。他认为,虽然杭州市政府规定了,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及其外围50米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很多老百姓很难把握控制。“环城东路、西路等老城区,一些历史建筑都紧挨在50米以内,不如老城区一律不要燃放了。” 市政府不断缩短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但沈肃丽认为:“不光在春节,还应该在诸如西湖博览会等节假日期间全面禁止。”林正贤觉得,春节燃放时间虽然缩短了, 还应该在时间段上再做控制。平日里,文物管理工作人员可以监管,但到了半夜一两点,监管人员和市民都会放松警惕,容易导致火灾发生,而且噪音扰民。“所以最好在夜里12点前燃放。”林正贤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