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质效管理。加强审判委员会及合议庭的管理监督,完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强化未结案常态清理机制。坚持常规评查,突出重点评查,规范专项评查,加强涉诉信访案件成因分析。
重视能力建设。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组织全市法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召开联席会议、公布典型案例、制定规范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提高整体司法水平。
注重队伍激励。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规范干警日常管理,加大诫勉谈话监督力度,激发队伍活力。
推进廉政建设。构筑廉政惩防体系,督察重点案件,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执行处置权。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从严治理,我院被评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
五、完善接受监督制度,积极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参加涉诉信访积案听证会、参与执行实施等。
重视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尊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2011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 “三信法院”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品质,依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