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海世博会期间,我院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加强“护城河工程”安保工作。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防止重新犯罪。组织法官深入未成年犯管教所回访帮教,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审判执行中,注重发现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商请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规范管理。针对我市部分涉外酒店宾馆存在销售商标侵权产品的情况,及时向市旅委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市场整顿,维护我市国际旅游城市形象。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完善诉调衔接,注重诉前调解工作,大力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向基层人民法庭延伸,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年共调解案件4938件,平均调解期限5.9天,自动履行率达75.7%,有效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积极拓展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范围,与浙江省贸促会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纠纷解决途径,服务外贸强省建设。加强诉讼调解,力求案结事了,我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3.6%。针对我市涉及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大幅增长、对网吧经营者冲击较大的情况,我院主动与市文广新局、市网吧协会沟通联系,注重释明引导,统筹调解工作,促使该类案件90%以上达成和解协议,促进网吧业健康发展。
合力打击虚假诉讼。为打造社会诚信体系,我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建立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积极开展防范审查工作,有效打击诉讼参与人利用虚假诉讼非法转移资产、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等现象。江干法院对陈海东等四被告人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案进行公开审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华社等20余家媒体予以报道。全市法院查证属实虚假诉讼案件45起,涉案标的金额3600余万元,其中6人(单位)被处以罚款,14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切实推进司法管理创新。注重完善司法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各项公开制度,我院与萧山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仅3家)。设立公众开放日,全市法院共邀请来自机关、学校、社区等各界群众8000余人次走进法院、了解审判。完善民意沟通机制,院领导、法官主动做客网络媒体,与网民直面沟通,倾听民意。延伸审判职能,组织法官走进乡镇、企业、学校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1800 余人次,普法惠民。加强法制宣传,将《杭州法院资讯》赠阅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架设沟通桥梁,方便群众监督。积极做好第三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市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306名,基层人民陪审员到位人数达到法官员额比例的100%;推动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调解、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全年参审案件17761件;人民陪审员员额比例、参审率均位居全省法院首位。
四、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质效管理。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注重对立案、审理、执行、评估等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管控,强化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管理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全年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94次,讨论重大疑难案件362件。认真贯彻执行“两院三部”下发的《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会议纪要,为两个规定的正确适用提供操作指导。完善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强化数据分析,促进科学决策。强化未结案常态清理机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的良性循环。坚持常规评查,突出重点评查,规范专项评查,做好“百万案件大评查”工作,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和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力度,提高案件质效。我院案件平均审限天数同比下降6.8%,二审改判发回率同比下降3.2%。
重视能力建设。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组织全市法官、执行人员及司法警察1230人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警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推进层级交流,继续做好“双向挂职锻炼”和中院高学历人员基层见习锻炼工作,首次从基层法院选派预备法官到先进示范岗位挂职锻炼,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引导作用。针对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下放等情况,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典型案例示范、制定规范意见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总结推广少年审判、诉调对接、速裁、速执等经验,提高司法水平。
注重队伍激励。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培养有政治觉悟、有大局意识、有勤勉作风、有司法良知、有社会责任的“五有”法官。积极开展“西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用先进典型激励干警建功立业。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征集院训、院徽、院歌、历史图片为契机,加强精神文化建设;以开展丰富多彩文化活动为平台,加强行为文化建设;以做好规章制度修订为契机,加强制度文化建设。注重干部培养,积极营造氛围,通过竞争性选拔,让一批德才兼备的同志走上重要岗位。规范法院干警日常管理,加大诫勉谈话监督力度,制定新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激发队伍活力。
推进廉政建设。构筑“点线面”结合的廉政惩防体系,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组织全院干警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梳理、重点监督,全年共督查各类重点案件660件,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和执行处置权。建立全方位司法拍卖监管体系,实行集中拍卖举措,扩大公开程度。开展对中止审理案件、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等专项检查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预防、从严管理,我院全年未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被上级法院评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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