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接受监督制度,积极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结合《监督法》,分解落实涉及法院工作的任务要求,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切实贯彻人大对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健全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5件“两会”建议、提案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结合《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定向视察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组织庭审观摩、召开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等共30余人集体旁听我院行政案件庭审,省人大常委会刘奇副主任对法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给予较高评价。开展全市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代表工作,走访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邀请代表、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参与执行工作等,对法官公正办案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涉诉信访积案无理访甄别听证会,征求意见建议,主动寻求监督。
重视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尊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1次。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纠错原则,我院审结抗诉案件28件,其中原判正确依法予以维持8件,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5件,发回重审、撤回抗诉及其他方式结案15件。与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监督,为媒体旁听、采访报道提供便利,建立与新闻媒体及其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36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我院荣立集体二等功,余杭法院被推荐为全国优秀法院,西湖、富阳、临安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西湖法院陈辽敏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江干法院朱学军被推荐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全市法院干警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审判队伍逐步向高学历、年轻化发展,尽管法律专业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年轻法官的培养需引起更多重视。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的衔接机制有待健全;在执行工作上,破解执行难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三是审判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案件数量持续增多、工作标准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管理、考核指标、激励机制都有待加强。四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个别当事人利用网络对审判工作断章取义进行炒作施压、操纵社会群体参与上访、扬言自残自杀、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法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通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多方重视和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大战略”,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 “三信法院”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品质,依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强化能动司法服务中心工作上有新思路。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期间“六大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服从服务于科学发展,始终服从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依法妥善处理调结构、促转变、保增长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加强城乡区域统筹,提高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在推进 “十二五”发展优化法治环境上有新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市“十二五”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促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实施《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坚持重在预防,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深化“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创建工作。
三是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强司法保护上有新进展。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手段,妥善审理各类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审理股权纠纷、企业破产、重组改制、强制清算等案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加大对自主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促进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化解行政争议互动联动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执行工作五个系统建设,不断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探索改进司法拍卖社会化工作方法,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使司法拍卖工作更公开、更规范、更高效。
四是在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生活品质上有新举措。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创新司法便民机制,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打造“幸福杭州”。更加慎重和妥善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调研,紧密结合杭州实际,认真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扩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适时推出直播庭审活动,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完善涉诉信访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保证公正廉洁上有新成效。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迎接建党90周年。创新和加强审判执行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运用,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各项建设健康发展。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文化创新和文化繁荣。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进一步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加强法官职业保障,依法处理打击报复法官、暴力抗法等行为,维护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挑战,新的使命。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增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的紧迫感,增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感,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再创一流业绩,为服务杭州“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富民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