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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康桥镇 “民主法治”建设有成效

2011-10-23 13:18    杭州网

拱墅区康桥镇深化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基层依法管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紧紧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民主法治建设上台阶,促进了社会和谐。2005年该镇蒋家浜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07年西杨村被评为“杭州市四星级民主法治村”。

一、统一思想,健全组织

为形成良好的争创“民主法治村”活动氛围,该镇以村级为单位,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使班子成员认识到:开展民主法治建设是“两个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村班子自身建设和广大村民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和保障村民自治的内在要求。村里成立了“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活动方案,把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形成了创建工作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亲自抓,村两会及治保、民调等各条线分工负责的大格局。

二、发扬民主,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了民主议事制度,使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过去村干部有事不同村民商量,搞家长制,违背广大村民的意愿,现在彻底改变了这种状况。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里的大事采取公开、民主、协商的办法来决定。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必须经过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有了发表意见的机会,真正实现当家作主。为了让村民有一个说话交流的机会和参政议事的固定场所,根据不同对象、不同功能,设立了村民议事室、党员活动室、人民调解室、文体活动室、法制宣传多功能室,为村民行使民主权利搭起了平台。

二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使村级管理得以规范化、法制化。首先,全面清理了规章制度,对一些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相抵触的规章制度予以废除;对一些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制度,予以修改;对于一些执行不到位的规章制度分析原因,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措施。其次,建立健全村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和完善,做到内容合法、程序依法,推进村级民主管理。此外,还重新修订了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村干部联户帮困制度、村规民约等等。第三,将制度汇编成册,分发到每家每户,让每个村民有章可依,有据可查。第四,实行部分制度上墙,把全村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和章程、村民代表及党员风采等等在“五大室”一一上墙,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力度。一是设立“两务”公开栏,凡是涉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如实公布;对村级经济收支情况、村干部工资奖金、通讯费用、招待费用、往来款项、农民建房、征地拆迁、企业租赁、基建项目等重要财务数据,每季公布,做到项目细,数字实。二是成立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对村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三是建立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鼓励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评议,村干部的功、过由村民说了算。财务公开真正做到了“明白帐”,村民不再因为财务问题而犯猜疑、闹矛盾了。

三、完善硬件设施,确保村民自治有场所

一是建造了村民议事室、老年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法制学校等活动场所,配齐配好投影机、影碟机、电视机等电化教育设备。二是筹建了村图书室,购买了法律及其他文学、科技类书籍,解决了村民学法无书,用法无据的困难,为村民学法提供了方便。三是开辟了法制宣传栏、计生公告栏、卫生健康教育栏等法制宣传场地。四是改造了全村的村道、河坎、自来水管线、数字电视网络等,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增强了村民的凝聚力。

四、加强法制教育 提高干部群众素质

立足于农村实际,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创新工作形式,双管齐下推进民主法治教育。一是积极组织村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法制培训班、读书会;二是以法制宣传栏为阵地,广泛开展党员干部、村民、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村民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村民自治组织得到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深入扎实的开展。区司法局、区法院在西杨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农村巡回法庭,该村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指导和帮助村民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建章立制,各项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村里办事有法可依。坚持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村民评议村干部制度使得村民对村里的财务收支、村干部的廉洁起到了监督作用,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矛盾纠纷调处及时,西杨村、蒋家浜村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都达到了100%,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来源:浙江文明网    作者: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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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编辑:罗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