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坚新,男,汉族,1966年9月10日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93年6月参加工作,2007年起任米市巷司法所所长至今。201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
他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实在办事,清白做人,以实际行动换来了组织对他的信任,群众对他的满意。他先后被评为杭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杭州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杭州市维稳先进个人,在2011年9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在他的带领和努力下,米市巷司法所被评为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杭州市样板司法所、杭州市“律师进社区”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一、情系百姓,勇于创新。
何坚新坚持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敢于走进矛盾,主动站在矛盾纠纷和困难第一线,及时维护群众的利益。他与同事一道,总结调解经验,提炼出了具有米市特色的“调解五法”,即公正与真诚法、耐心与人性法、急办与缓调法、深查与析理法、固本与强基法。并以此为指导,开创了全省首个基层调解专业化工作室——“大土工作室”,该工作室建立了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在担负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加大了调解的专业性,提升了调解的成功率,打响了调解品牌,省市区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北京、天津、厦门等城市的同行也前来参观学习。
二、真诚真情,感化帮教。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责。有效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可以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刑释人员徐某在司法所报到时反映其由于刚刚出狱,原有住房已被拆迁,无固定住所,生活得不到保障。何坚新得知情况后,一方面多次与区信访部门、拆迁部门等进行沟通协调,另一方面又积极做徐某思想交流,进行疏导。通过多方努力,为徐某落实了住处,使他的生活有了新的开始。
三、廉政勤政,恪尽职守。
何坚新时刻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责任,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他政治坚定、执法公正,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始终坚定保持一个司法所长的清正、廉洁本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他还十分重视队伍的建设,提出打造一支能调解、能疏导、能宣传、能调研的“四能队伍”。
何坚新,将一如既往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充沛的工作精力,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热情地投身于基层的综治司法工作之中,在平凡的工作中,追求不平凡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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