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林,男,1960年11月出生,1984年1月入党,现任拱墅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4月被评为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个人。
周华林2005年10月从消防部队正团级转业到区安监局工作,分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等多项工作。他一心扑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潜心专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大兴安全生产法规神圣之风,惩除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恶习,创先争优,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打造“平安拱墅”、“和谐拱墅”做出了贡献。
他十分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撰写了学习国务院第493号令、《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体会文章25篇,10万余字,起草发表了《拱墅区安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拱墅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及治理办法》、《拱墅区安全生产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等一批事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高质量文章(文件),使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查处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周华林善于总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在“乱麻一团”中理出工作头绪,把握问题处置关键点。他牵头组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团,成员包括安全生产专家、政府公务员、资深律师、镇街安全生产专管员,利用节假日,义务为包括杭钢集团在内的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讲课;他精心设计了区域内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手机短信联网平台,每逢刮大风、下暴雨、冰封飘雪等恶劣天气及台风汛期,群发短信,提前向企业主要负责人预警;他高度关注应急建设,建立全区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据库,实行定人、定时、定责。
周华林铭记“人民安监为人民”的宗旨,铁面无私,除“害”治患,带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与各类不法行为战斗到底:一是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深入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分级、职业危害场所专项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空悬挂作业现场监管、密闭空间安全作业等工作,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企业(单位)整改;三是依法查处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及责任,按抚遇难者亲属。
在安监岗位上的八年时光里,周华林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继续发扬在部队炼就的好传统好作风,在工作中,既严格要求又注重方式方法,尤其注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上的创新创先;在检查中,不接受单位的宴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开“绿灯”;在生活中,尊敬师长,团结同志,待人真诚,乐于助人,具备了新时代一名优秀基层安监工作者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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