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军同志自担任米市巷执法中队中队长、支部书记以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时时刻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工作,中队多次被评为“先进中队”,支部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党组织”。陈智军同志在中队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并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全局上下的好评。主要有如下事迹:
一、带头学习提高:主要表现在带领全体中队队员和协管员认真学习的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日常工作中经查碰到的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局纪局规。并在业余时间积极练习书法,陶冶情操。他的书法作品也在市局比赛中获奖。
二、带头争创佳绩:米市巷中队地处拱墅区经济繁华区,也是市政府所在地,中队在区局和街道办的指导下,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局的前列。陈智军同志很好的调动了全体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和队员,特别是在保序工作上,更是亲力亲为,针对保序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总是不遗余力的加以攻克,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2012年,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全局停休,他妻子刚好生病住院,为了不影响工作,他硬是不请一天假,带头奋战在创建工作的第一线。创建成功了,他却因此瘦了一圈。他是领导和队员都信的过的好书记。
三、带头服务群众。米市中队辖区内小区众多,同时投诉也很多,陈智军同志本着群众事无小事的态度,事无巨细,工作不分份内份外,总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辖区内的一家酒店的排风机噪声比较大,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他一次次上门查看,测噪声,帮店家制定整改方案,直到把声音降到最低。他说只有老百姓睡得好了,自己才能睡的着。
四、带头遵纪守法。身为一队之长,平时难免有不少行政相对人说个情,送个礼。陈智军同志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应该为人民服务,不能因为别人说情送礼,就失去了自己的原则。有一次在查处辖区内一水果超市占道装修时,水果店老板拿了五张卡过来,希望能放他一马,被陈智军严辞拒绝了,并且依照法律进行了处罚,对此水果店老板表示心服口服。
五、带头弘扬正气,俗话说,“邪不压正”,在整治中,面对西瓜车主和无证摊贩的恐吓和谩骂时,他总是站在最前面,一脸正气:“我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为了大多数人民群众有温馨的生活环境,我们绝不会妥协。”字字铿锵,每次无证水果车主都被陈队长的正气所折服,知道靠恐吓是没有用的,都比较服从管理了。
陈智军同志的事迹还有很多,他经常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一个普通的人民公仆,社会给了我很多,我只是做一些普通的小事来反哺这个社会。从他身上我们感受到的是一个普通基层执法工作者身上闪现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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