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弟,男,1955年8月出生,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浙江灯塔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被评为杭州市劳动模范。罗金弟充分发挥敢想敢干的领导魄力和稳健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注重发扬集体智慧,明确以大力发展乡村工业企业为重心壮大集体经济的方向。一是抢抓机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先后创办了杭州灯塔养殖总场、杭州灯塔防火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金富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杭州森佳木业制造厂和杭州灯塔电器设备厂等多家工业企业,灯塔的集体经济在短期内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2011年,全社实现工业销售收入4.3亿元,利润2180万元,经济合作社总收入2225万元,总支出1247万元,结余978万元。二是齐心协力,勇破农居拆迁难题。2007年开始,根据杭州城北体育公园、“城中村”改造和上塘河整治工程建设的需要,集团公司近8万平方米的集体房产和灯塔村的368户居民户房屋需要面临拆迁。接到上级下达的拆迁任务时,罗金弟同志没有半分推诿,义无反顾地带领着集团公司、社区两套班子成员投入到拆迁工作中。在整个拆迁过程中,由于工作过度疲劳,罗金弟多次昏倒在拆迁工作现场,但他依然无怨无悔地坚持着。直至2009年5月,灯塔在全区“城中村”改造中率先实现整村改造,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三是心系民生,社区建设服务到位。
2003年10月,灯塔村撤村建居,随着“城中村”改造的快速推进,灯塔社区进入了边拆边建边服务的状态。罗金弟在支持和加强社区建设过程中,高度关注弱势群体,落实帮扶帮扶救助政策,以人为本,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和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生活上的困难。他通过主动联系共建单位、收集就业信息、争取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积极开拓就业岗位,同时组织技能培训提升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千方百计为社区失业人员找寻就业机会。四是乐于奉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罗金弟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和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活动。
他与淳安县一贫困家庭结对帮扶至今近二十余年,在此期间,他拿出自己的工资帮助结对家庭解决子女上学的困难,帮助其顺利毕业,结对家庭对他万分感激,为此罗金弟获得了“爱心人士”证书。在抗震救灾、抗洪救灾和社会慈善捐助活动中,罗金弟带领班子成员、组织发动企业和职工捐款、捐特殊党费、特殊工会费七十八万元,并个人带头捐助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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