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给犯罪嫌疑人录口供
陈明,男,1978年9月出生,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杭州市公安局高新区(滨江)分局浦沿派出所民警。从警9年来,他始终战斗在基层一线,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践行了一名警察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发挥着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杭州市十佳亲民警察、滨江区“十佳青年”和“优秀公务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该同志长期扎根于派出所巡逻、治安、社区等工作,累计参与侦破大小案件300余起,打处违法犯罪嫌疑人400余名,仅2009年就参与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20余起,打处犯罪嫌疑人70余名。特别是直接参与侦办了“8.26”恶势力团伙案,为该案大量犯罪嫌疑人的顺利移诉立下了汗马功劳。
从警以来,该同志秉公执法,清廉从警。在去年办理的打黑专案中,部分黑恶势力团伙成员放出话来恐吓威胁他,可他却传信对方:“我陈明不是吓大的,怕死就不当警察了”,妻子担心他的安危,劝他换一个工作岗位,他却安慰道:“工作再危险,都得有人去干。况且,这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我妥协了,他们就会更猖獗,给社会造成更多危害。我干的就是与犯罪斗争的工作,怎么能被犯罪分子吓倒呢?”犯罪分子见和他来硬的不行,就用上了“糖衣炮弹”——请吃饭、送礼,每次他都断然拒绝。打击犯罪决不留情、对于诱惑毫不动心,因为他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该同志从来都是铁骨铮铮,而对素不相识的困难群众,他却倾情解难,表现出柔情的一面。在办理管辖社区内刑事、治安案件时,他经常深入社区、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辖区群众把他视作贴心人,而他也总是不厌其烦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千好万好不如老百姓说咱好”,他用自己的言行赢得了辖区群众的爱戴和信任。陈明,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他的誓言:忠于人民,恪尽职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