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换届以来,拱墅区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各级人大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入手,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工作原则和“四个100%”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信访理念,转变信访意识,畅通信访渠道,尽心尽责地做好人大信访工作。2011被评为杭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7-2011年度)。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换届以来,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 一是指定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分管人大信访工作,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重大信访事项领导亲自批示督办,结合每年开展的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常委会领导亲自挂帅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信访案件。二是在全市范围内较早地完成了信访机构的升格,在常委会办公室下设了信访办,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的副处级机构,信访办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处理日常的来信来访,并落实了信访岗位津贴。三是改善了接访办公场所、配备更换了办公电脑。
二、完善制度,夯实信访基础。结合我区实际,适时修订出台了《拱墅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法》,明确了信访承办机构的主要职责、信访工作程序、重要信访件的受理范围。我们以《办法》为依据,从基础工作抓起,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办理质量。严格依据全国、省、市、区人大信访工作规定和办法开展工作,坚决执行AB岗、首问责任制等信访制度,维护好信访秩序。一是建立健全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制度,明确办信职责,信访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二是不断完善重要信访办理制度。对于受理的信访件,按照一般、重要进行分类,提出拟办意见,经办公室主任签阅后报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批阅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三是建立信访信息定期汇报制度。办公室信访办坚持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分析,尤其对信访中反映的难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梳理,并定期每季度向市、区人大常委会反映汇报,为常委会确定监督工作重点提供信息。四是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每月安排一天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涉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信访的问题,坚持做到及时批阅,并交办公室信访办转相关单位及时处理。五是做好来信来访统计归档工作,采用纸质与电子数据档案保存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信访档案资料的完整。
三、加强督办,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本届人大以来的四年多时间里,我们共计受理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402件次,经区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室领导批转相关单位办理的共计154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办结率为100%。一是重视初访(信),减少重访(信)。来人大信访多为老大难问题,解决难度大,极易引起重复访。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坚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询问,详细记录,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理清思路提出建议。对事实清楚,且法律依据充分的信访件,要求有关权限部门限期办理。并在转交办后加强与信访人及承办单位的沟通,尤其对涉及多个权限部门办理的信访件,及时进行沟通联系,了解办理进度,确保群众满意。对那些明显不合法的信访,我们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尽可能减少来访人的无效上访,减少重复访。二是源头预防,加强监督。人大信访工作既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通过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进一步强化“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换届以来,我区无群体越级上访。三是重要信访督办到位,保证督办实效。对于所督办的重点案件,监督到底,务求结果,给信访人交代。如对信访人赵某离婚财产纠纷这一信访件的办理。该信访经一审、二审、再审到执行,历经四年。期间,信访人不断到上访,在此过程中我们不厌其烦,一方面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对该信访始终跟进督办。最终,信访人的诉讼主张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四、认真办理上级人大转交办信访件,及时反馈。近五年来,共收到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51件次。我们都按照上级人大要求及办信程序对这些信访件进行了办理,并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回复率为100%。
本届人大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会更加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的努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服务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职能,为推进“法治拱墅”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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