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法院立案庭现有干警6人,平均年龄35岁。立案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三项承诺”的要求,立足本职,全力发挥维护稳定,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审判职能,2010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完善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
为确保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促进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立案庭围绕司法为民、便民、亲民、利民的工作重心,打造阳光大厅。一是推行一站式工作制度。实行导诉、立案、信访、调解受理、咨询、收费等多功能的“一站式”工作流程,给予当事人最大的便利。二是特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执行。三是立案形式多样化,对孤寡老人、残疾人或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电话来访的当事人,预约时间上门服务。2010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97件。四是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措施,使有经济困难群众打的起官司。具统计全年给予当事人司法救助而予以减免缓诉讼费共计30件,金额538582元。
二、狠抓涉诉涉法信访工作。
涉诉涉法信访工作是法院的重要荼,立案庭作为专门的信访接待部门,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一是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或减少信访。加大处理初访工作力度,争取绝大多数信访在初访中化解掉;暂时无法解决和重大、疑难尤其是涉及稳定案件,在及时向领导汇报的同时,积极提出处理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力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2010年全年共接听咨询电话3080个,接待来访群众7820人次,受理网上咨询28件。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导诉制度和判后答疑制度。对有诉求的当事人,积极引导进行诉前人民调解,尽可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成讼之前。对于不服判决、要求答疑或申诉且不能当即解答的,及时联系落实庭室负责人答疑,引导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避免越级访、异常访的发生。三是多措化解老户。针对信访老户的不同情况对症下药,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同时积极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以亲情安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形成合力,善于借力。依托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法律、行政、经济、道义等各种手段,促使上访人息诉停访。2010年,我院立案庭共接待处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133件次,全年没有新的上访老户产生。
三、深化人民调解指导工作
为深化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我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法院联系人民调解工作六项制度。立案大厅专门设立人民调解受理窗口,由资深人民调解员与法官共同接待当事人,答疑解惑,鼓励并引导当事人接受人民调解。2010全年共引导287件进行诉前调解,经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104件,成功调解50件,便捷又经济地解决了纠纷。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法院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立案庭副庭长还兼任人民调解工作专职指导员,向民调人员传授法律知识,指导他们调解纠纷,同时还定期参加社区调解工作例会,把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延伸到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