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现有归侨侨眷454户、1459人,其中归侨53人。由于地处城北原工业区,是原浙麻、浙棉、杭丝联、杭一棉等破产国有企业职工聚居地,在归侨侨眷中因失业、下岗以及因病致贫致困家庭较多。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的重视关心下,我区侨界困难群体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帮助和关爱,生活困难情况得到了有效缓解。2011年荣获杭州市基层侨联最具特色十项工作之一和杭州市基层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荣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根据国侨办、省市侨办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及中国侨联、省市侨联实施“温馨工程”有关要求,着眼于进一步缓解我区侨界弱势群体的困难情况,更好地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平安侨界、和谐拱墅,在区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区侨办的积极努力下,从2011年起,区政府将困难归侨侨眷帮扶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初已拨付财政专项资金3.6万元用于困难归侨侨眷生活补助;同时在区侨办的协调下,区慈善总会已拨付困难归侨侨眷临时救助专项资金2.85万元,用于一次性救助。区委统战部、区侨办于今年5月出台了《拱墅区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救助实施办法》,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现将其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1、专题调研。为全面了解困难归侨侨眷的实际情况,区侨办领导深入各街道、社区及困难归侨侨眷家中走访调研,摸清其分布情况、致贫致困原因,同时走访杭州市侨办侨政处,请教其经验做法,并召开部务会议研究《拱墅区困难归侨侨眷应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可行性,认识到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的难点为首先要解决固定的资金来源。
2、领导重视。为解决帮扶资金来源,区委统战部、区侨办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建立《拱墅区困难归侨侨眷应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的想法和实际困难。区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同意实施救助办法,批准了首笔专项帮扶资金3.6万元从区政府财政拨付并纳入财政预算。
3、出台文件。有了资金来源,区侨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拱墅区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救助实施办法》。其帮扶救助主要内容为:一是给已纳入杭州市侨办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困难归侨再由区侨办发放每人每月生活补助金250元,从今年7月开始实施;二是给属于低保或低保边缘户或由于严重疾病或重大灾害事故等遭遇困难的归侨侨眷在每年年底给予一次性帮扶救助,具体救助条件及标准为:因各种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家庭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生活突发严重困难的归侨侨眷,视情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帮扶金;因患绝症或其他重大疑难疾病,本人自负医疗费用数额巨大,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归侨侨眷,视情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金;因子女高考入学,交学费遇到困难的归侨侨眷,视情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一次性教育帮扶金;因患长期严重慢性疾病或遇家庭重大变故的归侨侨眷,按年度视情给予额度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补助金。
4、多方筹资。为提高受助面,区侨办领导积极与区民政局沟通协调,并由区委统战部发函给区民政局和区慈善总会,争取到区慈善总会的支持,今年10月底已拨付给区侨办2.8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定向慰问符合救助条件的16户归侨侨眷。
5、基层配合。文件出台后区侨办于5至6月组织辖区内各街道开展了困难归侨侨眷的摸底调查及审核上报工作。经区侨办复核后,召开部务会议确定了符合定期发放困难补助的归侨名单及一次性临时救助的归侨侨眷名单。文件规定,以后在每年末由各街道更新上报困难归侨侨眷名单。各街道还要配合区侨办做好每季度一次的困难归侨补助金的发放及每年底一次性慰问金的发放工作。
今年9底,在享受杭州市困难归侨补助的7名归侨已领到了从7月起算的每人每月250元的生活补助,较好地缓解了困难情况。下一步,区侨办将在年底逐一上门做好困难归侨侨眷的一次性帮扶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同时,经与区有关部门协调,2012年度的财政预算中将帮扶资金已增加到5万元。
用行政手段并动员社会力量一起来开展对困难归侨侨眷的关心关爱,这一做法在杭州区、县(市)甚至全省侨务系统中尚属首创,充分体现了拱墅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困难归侨侨眷的关心关爱。这项工作在今年11月经专家评审已被市委统战部列入2011年度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同时还被评为杭州市基层侨联最具特色十项工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