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民宗局按照杭民宗[2006]58号“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在机关和民族宗教领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和民族宗教领域人士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年被评为杭州市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一、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进一步夯实
为更好的落实统战工作各领域“五五”普法的任务和目标,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侨办侨联、区台办联合建立 “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陈曦任组长,刘永昌、王一军任副组长,由机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并明确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员。为使机关和民族宗教领域“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制定了拱墅区民宗局“五五普法”工作计划,把学法用法作为考核民族宗教工作和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统战部(民宗局)机关全年目标考核内容,促使领导干部更注重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广泛开展宣传,普法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浓厚
1、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几年来,我们坚持定期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活动,利用和结合区基督教“三自”联络组每月的学习活动日,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的学习,提高了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2、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我们结合少数民族工作进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先后在登云路社区、在杭钢南苑社区、长征桥社区、大塘巷社区开展了侨法进社区宣传工作。将《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法规制作图板在社区宣传橱窗展出,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开展科普知识进教堂宣传活动。为提高信教群众生活品质,用30幅科普宣传图板,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科普知识宣传巡展活动,3000多名信教群众观看了图片展览。该项活动对在信教群众中提倡科学生活方式,提高信教群众生活品质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信教群众的普遍欢迎。
4、发放宣传单进行民族政策宣传。利用“五一”黄金周期间,组织我区旅游职高学生志愿者开展少数民族政策和知识宣传活动,将印有少数民族政策和风俗习惯的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给市民和游人,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5、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根据市民宗局的部署要求,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区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进一步宣传了党的民族方针政策,普及了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知识。
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向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宗教团体共发放了300余册《宗教事务条例》、200余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200余册《宗教法规条款汇编》,200余册《浙江省少数民族保障条例》,制作了各类宣传图片、图板100余张(幅),为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自己举办和组织民族宗教领域和基层统战干部参加市、区的相关报告会、讲座、培训班共5场(期)、520人次。
三、抓好学习教育,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1、抓好机关干部的学习
我们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每年的党员学习工作计划中,结合支部工作的每周学习会、“每月学习活动日”等制度,联系统战(民宗)工作实际,有重点的对有关的涉及统战(民宗)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几年来我们除了重点学习了《宪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制浙江干部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相关内容和重点章节外,还采用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2009年积极组织部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公务员学法日”考试,并全部通过了网上考试,合格率为100%。积极参加了区普法办开展的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并获得优秀奖。2009年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政教育在线测试,并全部合格。在2009年还利用干部学习新干线,在网上重点学习了《组织行为学》和《法制浙江与和谐社会》这两门课。通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了统战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2、抓好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学习
一是抓好宗教界人士的学习。我们利用区基督教“三自”联络组每月的学习会,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并每年制定学习的计划,通过学习,宗教界代表人士爱国爱教的思想进一步确立,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是抓好基层统战干部的学习。2007年7月,在全区统战干部培训班上邀请了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金伟副处长作了基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专题辅导讲座。2008年6月,在全区统战干部培训班上安排宣讲了《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一课。提高了基层统战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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