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炬辉,男,1973年5月出生,1991年12月应征入伍,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2004年部队士官转业安置在龙岗镇人民政府工作,自2005年起担任龙岗镇综治办副主任,现任龙岗镇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0年镇综治工作中心被评为杭州市级的“示范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被列为杭州市 “样板司法所”; 2010年被评为临安市第四届“十佳综治干部”、临安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临安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平时专心钻研业务知识,做到依法、合情办事,绝不乱办事。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高贵贫富当事人一视同仁。在成功调结安徽宁国万家乡汪世民与龙岗镇杰人食品公司的一起货款纠纷后,汪世民手拿货款激动地说:“你们浙江政府如此秉公办事的作风让我没有想到!”
工作勤奋,无私奉献。近2年来共预防群体性事件12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由于平时有预案,处置妥当及时,没有发生过一起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片组户”民情联系工作开展以来,将“片组户”民情联系工作结合到综治工作中,真正深入一线,了解群众实情,及时化解矛盾。
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在2006年的大年三十之日与原手握村村长王建林一同在高山上实地调处了一起吕育木与郑维平户长达8年之争一直纠缠不息的山林纠纷,事情处理好了,自己回到家邻居已经爆竹四起,吃年夜饭了。在2011年的大年三十前一天,成功调结了郑梦霞与章金儿之间的80余万元的大山核桃买卖合伙纠纷。当事人万分感谢地说:“这下我们可以放心过年了!”
全局观念强,工作有重心。能够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好综治办的职能作用。在18省道改建工程的征地拆迁、龙锦苑项目的开发、原新建自然村的整体搬迁、工业功能区的强势推进等一批批重点工程的建设中,都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好,统一行动,做好积极的协调处置工作,树立了“以镇为家,镇兴我荣”的主人翁思想。
敬业精神强,工作热情高。仅在2010年成功主持调结发生在辖区的汤加民、陈作军、汤再新雇工意外人亡事故3起,周正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1起,赔偿标的均在30万元左右。在近期的2011年3月31日成功主持调结了盛立新的交通肇事致郑水花死亡的民事赔偿1起。各类意外事故的依法成功处理,减少了人民群众的损失,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