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琴,女,1981年11月出生,2004年8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审查起诉、侦查监督、未成人刑事检察等工作,现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办公室副主任。自2009年2月从事审查批捕工作至今,共办理批捕案件360件542人,未出现一起错捕、错不捕案件,准确率达100%。2010年、2011年先后获得了杭州市侦监系统十佳检察官、审查逮捕意见书十佳选手等荣誉和称号。
她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从所办理案件的蛛丝马迹中揪出一条条“漏网之鱼”,令违法犯罪的嫌疑人闻风丧胆,至今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25人,其中17人已被判处刑罚。其中有犯故意杀人罪的管某,经监督立案后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创下本院立案监督案件判处重刑之最。该项立案监督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院杭州市检察院的肯定,2010年经杭州市院批准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从事侦查监督工作的同时,她也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2011年9月,临安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办公室(简称未检办)成立,她被任命为该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犯罪未成年人的批捕、帮教、预防、调研等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走向新生,未检办与公诉科联合,成立了一项名为“相约明天”的帮扶工程,通过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不诉前的帮教和不诉后的跟踪、帮扶,现已取得一定的成效。2011年全年共有4人顺利走向新生,目前生活、工作、学习状况良好。
她也是一名多才多艺的检察官。在2011年建党九十周年之际,市政法系统的红色经典歌舞晚会中,她被安排饰演歌剧《绣红旗》节目中的江姐一角。为了更好的演绎出江姐的性格与情感,她翻阅了《红岩》等红色书籍,看《江姐》、《烈火中永生》等电影,了解江姐的生平事迹、当时残酷的斗争坏境,体会战争年代的人物心理。利用业余时间,她反复观看歌剧版的《绣红旗》选段,仔细揣摩江姐的角色,从一句台词、一个音准到一个脚步甚至一个眼神,都严格要求自己,回家后则对着镜子不断练习。在最后的表演中,她带领江姐剧组的全体成员,用动人的歌声、精彩的表演征服了台下的观众,赢得了满堂喝彩,并有领导在观看过程中两次感动得热泪盈眶。该节目也最终被评为晚会的最佳表演奖。她还积极参加其他各类竞赛和活动,并在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举办的摄影比赛中分别获得了优秀奖和三等奖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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