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笑庆,女,198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临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该同志自2003年进入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靠着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立足于平凡的岗位,以平常心做人,进取心做事, 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多次获单位个人嘉奖,曾被评为党员积极分子、十佳办案能手、优秀公务员,2010年度荣立杭州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11年度荣立浙江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
王笑庆同志觉得作为一名副庭长,在庭里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还应该是庭里的办案能手。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行,就要踏实肯干,心无旁羁,在工作需要的时候,应当牺牲个人利益,把工作摆到第一位。多年来,她常常是加班加点,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抓紧工作,几乎每个节假日都能在办公室看到她的身影;常常是中午1点钟,人们还看到她在调解案件。有人说她是一个“不知疲倦的人”,爱人说她是“不要命地干”。作为一个女同志,她热爱小家、热爱丈夫和孩子,但她更深爱自己从事的审判事业。她把不满3岁的儿子托付给了父母,家中的事务交给了丈夫,自己全身心的扑在工作中。该同志2010年度共收案339件,旧存12件,办结331件,结案率达到94.3%; 2011年度共收案313件,旧存28件,办结318件,结案率达到93.3%,这几年平均下来,王笑庆同志每天要办结案件一件多。该同志不仅办案数量突出,办案质量也无可挑剔,到目前为止除一件案件因观点不同被上级法院改判外,无其他错案,也无信访案件,是一名让领导放心、让老百姓放心的优秀法官。
作为一名在一线办案的法官,王笑庆同志并没有从简单意义上去理解司法为民的含义。她觉得司法为民不是沏杯茶、让个座、一张笑脸等表面化的东西,而是要通过务实有效的措施增强普通群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同时降低司法成本,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工作中她以女法官特有的温柔和细腻,做好每一个当事人的工作,竭尽全力地化解每起纠纷,做到“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她常说:“调解是固然化解纷争的有力手段,但公正的判决也应是法官赢得当事人认可、平息纠纷的重要武器。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都应当以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为终极目标。”
既然选择了当法官,就等于选择了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生;既然选择了当法官,就必须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既然选择了当法官,就必须始终恪守着人民法官的崇高风范,谦虚谨慎,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敬业为民。
可以说,王笑庆同志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让“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得到最贴切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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