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精神,现将《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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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编辑: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