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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启动食品安全大整治执法百日行动“十大冲击波”

2012年08月22日 10:40:59 星期三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从7月15日起,杭州市质监稽查部门全面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市稽查支队根据此次“百日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杭州地域经济特色,在经过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十大冲击波”方案》。

    根据方案部署,8月21日作为“十大冲击波”的启动日,市质监稽查部门以肉制品和酒类生产企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市稽查支队联合萧山、余杭、桐庐、建德等地稽查执法人员以及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开展联合执法。

    据统计,启动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相关企业25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8起,立案查处1起,封存无证生产莲子酒150KG。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各生产环节的质量把控,产品的出厂检验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基本建立落实了生产管理、进货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相关制度,但也发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1、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进行生产;2、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莲子酒;3、在食品中添加药品;4、外包装上使用已注销的或其他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5、生产日期标注不明,甚至未标注;6、使用已作废的质量安全“QS”标识;7、原料未离地存放;8、电子称未放置平衡,随意放置在置物筐上;9、车间内的照明灯无防护罩;10、外包装袋未经紫外线消毒;11、添加剂未单独存放;12、出场检验记录不规范;13、检验方法存在偏差;14、添加剂供货商变化后未重新备案;15、QS标示颜色标注不符合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即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存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食品中添加药品,外包装上使用已注销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涉嫌违法行为的企业已立案查处。对无证生产莲子酒企业,已现场封存无证生产的莲子酒150KG,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接下来,全市质监稽查部门将持续推进食品百日行动“十大冲击波”专项执法,以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杭州地区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促进我市食品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稳定提高。

作者:记者 童文洁 通讯员 俞杰 编辑:王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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