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金坤 各位委员: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杭州市委同意,拟于2014年2月10日在杭州召开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会议的指导思想 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杭州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审查大会各项报告,选举和决定有关事项,努力把会议开成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开拓奋进的大会。通过会议,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市人民在市委领导下,结合杭州发展新阶段、新挑战、新要求的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破难题,以创新促发展,为夺取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建设新胜利,谱写杭州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二、关于会议的建议议程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杭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杭州市及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及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8、其他。 至于是否还有其他事项需要列入大会议程,由大会主席团视情而定。 三、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拟定于2014年2月10日在杭州召开。会期暂定5天半,其中正式会议安排4天半。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后,大会筹备工作将抓紧进行,有关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拟在2014年1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汇报。 以上说明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