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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不走样,不过场”
2013-09-14 09:35

发挥优势,坚持“自选动作”显特色

党校是干部学习教育的主渠道,在理论学习教育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为积极配合全市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深入开展好本校的教育实践活动,党校开展了一系列“自选动作”。

7月上旬,市委党校和讲师团举办了全市讲师团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宣讲专题研讨班,来自全市各区县(市)宣传系统和党校系统60余名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和教师参加了研讨。

党校还提前谋划,积极组织力量编写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理论解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读本》两本参考书,这两本参考书发给全市局以上领导干部提供学习参考,同时分发全校党员加强理论学习。

同时,党校以自身力量为主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充分运用党校的理论优势和师资优势,通过校领导上党课、党校中青年理论骨干、资深退休教师作辅导,党校各个层面代表大会交流发言等方式,促进了党校党员干部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在抓学习的同时,党校还通过向离退休老领导、各处室群众征求意见,向各分校和县市党校征求意见、个别征求意见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征求意见建议40余条。

“双剑合璧”显成效

在教育实践活动初期,有部分人认为群众路线问题主要出在公权力部门,党校没有公权力,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党内教育已经搞过多次,担心效果不理想,可能也只是“雨过地皮湿”。

然而,两个多月实实在在的“规定动作”加“自选动作”,让更多人理解了这次实践活动的意义所在。

通过举办群众路线培训班,基层理论宣讲骨干和教师参加培训之后,党校成为区、县(市)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宣讲力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委党校本校的教师已经为各地各部门宣讲群众路线教育近30场次,为全市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尽了一份力。

大家认为,践行群众路线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从制度(解决“不能做”)、监督(解决“不敢做”)、修身(解决“不愿做”)三个方面入手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关键是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自觉从我做起。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郑超    编辑:赵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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