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14:00,举行物业法制讲座
15:45,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建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
2.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路江通作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路江通作关于《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江通受主任会议委托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
5.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代表工委主任袁森浩作关于接受黄海峰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6.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郎长华受院长翁钢粮委托提交人事任免报告并作说明;
7.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曙明受检察长吴春莲委托提交人事任职报告并作说明。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海峰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报告。
4月25日
9:00,分组审议:
《杭州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草案)》;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11:00,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14:00,继续分组审议: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15:30,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 表决《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
2.表决《杭州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草案)》;
3.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报告;
4.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海峰请求辞去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