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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四中全会标定法治中国新方位
2014年10月24日 10:33:23 星期五

漫画张建辉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为公众瞩目、引各方议论。

实现法治中国目标,最大的难点也许不是立法的科学性问题,也不是法律的具体执行问题,而是法治素养这个课题与难题。法治素养培育之难,难就难在如何把法治内化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思维和方式。那么,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如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四中全会当有部署。但显然,这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的是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着眼13亿人的梦想和福祉来一次深沉的觉醒。

依法治国成热词

法治将不是一个简单的工具,在当代中国的格局中不仅具有路径的效力,更具有牵引的力量。

在党的全会上提出法治方略、作出法治部署,并不鲜见。但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却为公众瞩目、引各方议论。

为什么?

一言以蔽之,时代环境条件不同了。现时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与世界格局,都发生了深刻嬗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点上,四中全会为当代中国确立什么样的新坐标、注入什么样的新动力,显然就至关重要。

事实上,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中央政治局有两次会议都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了一个大格局中。即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同时,7月29日的会议还突出强调,“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这表明,法治将不是一个简单的工具,在当代中国的格局中不仅具有路径的效力,更具有牵引的力量。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这样的定位可谓恰如其分。而法治化,更是一个令人憧憬的美好状态和过程。

从历史上看,中国人为了这一愿景可谓历尽艰辛。历史上的法家,尽管提出了一整套国家治理方式,但终究是君王统治约束臣民的工具。即使是晚近的历史进程中,践踏法律的血泪教训也时有发生。因而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法治化的实现,将是一个“换了人间”的新景象。

顶层设计将托出

四中全会“法治中国”的主线呼之欲出,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将整体托出,法治中国的远景将清晰构想。

这一次的“依法治国”主题,与以往会有什么不同?

显然,今天的中国,已经告别无法可依的年代。事实上,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已基本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然而,另一方面,有法不依的现象突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律就成了摆设。所谓的法治,不过是水月镜花,看着很近其实很远。即使是立法,也存在一个科学性的问题。法律数量上去了,质量上还有待提升,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也导致了有法难依的困局。

这就是四中全会将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面对这样的尴尬现实,人民的迫切愿望是什么?期待今天的中国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中国?

——法治中国。

法治化了的中国,一切都在法下行事,谁都必须守法,没有例外的特权人、特殊人,有问题大家都想到法、依靠法、相信法,中国就必定有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中国人的生活,也才称得上是幸福的、有尊严的。

显然,切准民众的心脉是政府的使命。可以期待的,四中全会将标定法治中国新方位,让13亿人民都能看得见一个法治的未来。

事实上,早在2013年年初,习近平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就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一年前的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更是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一个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9月30日中央政治局的那次会议,再次强调了这一重要内容,更提出了“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目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可以说构成了法治中国的一个完整循环回路,其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将是一个法治化的过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相互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则会支撑起当代中国的法治梦想。

正是这次会议,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

由是,四中全会“法治中国”的主线呼之欲出,法治中国的顶层设计将整体托出,法治中国的远景将清晰构想。

法治素养培育难

法治素养培育之难,难就难在如何把法治内化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思维和方式。对于很多领导干部来说,这一课不好上。

必须看到,法治化的过程,并不全是赞美诗,很多时候可能很痛苦。实现法治中国目标,最大的难点也许不是立法的科学性问题,也不是法律的具体执行问题,而是法治素养这个课题与难题。

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对而言,治理体系好建立和完善,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则是一个艰巨的过程。这个治理体系中,内在地包含着法治体系。这个治理能力,更是迫切呼唤法治素养。缺了法治这一环,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能实现。

法治素养培育之难,难就难在如何把法治内化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思维和方式。此时依法一下不难,难的是处处依法。想问题做决策不难,难的是用法治思维去思考。解决问题和矛盾并不难,难的是用法治的方式。

对于很多领导干部来说,这一课不好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质,乃是要进行思想和灵魂深处的革命,对法葆有一颗敬畏心、遵从心、信服心。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最缺失的就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他们习惯的是“以我为中心”,而不是奉法为神明。你和他讲法,他和你讲理,你和他讲理,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道德。这种思维和行事,与法治精神、法治信念差了十万八千里。

正是看到了诸多现实问题,习近平多次强调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求他们“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如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如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四中全会当有部署。但显然,这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的是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着眼13亿人民的梦想和福祉来一次深沉的觉醒。

让法治成为信仰

让法治被信仰,钥匙在政府和领导干部手里。只有他们才能打开这个良性循环的开关。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古今中外很多著名法学家,都深刻地认识到法治信仰问题。法治中国走进现实,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法治是否成为人们的共识,是否成为人们的信念和准则。

看看现实,我们就知道信仰法治还有多远。很多人信访不信法。诚然,一些地方有徇私枉法、有特权凌法的丑恶现象。但如果从骨子里就不相信法,那么法就不可能成为人们的保护神。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抗争,不断逼近法治,我们的国家、政府、社会才会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良性循环。

很多人并没有把对法的畏惧转化为内心的遵从,很多人面对规则制度首先想到的不是去遵守而是去突破。当外在的法律刚性不能内化为意识柔性,法治中国的路还很漫长。

万事都有一个源头和突破口。让法治被信仰,钥匙在政府和领导干部手里。只有他们才能打开这个良性循环的开关。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这是中央的要求,更是人民的深切呼唤,各级执法机关有没有听懂?

2013年在法治史上可以载下一笔,一些冤假错案在这一年被纠正。服刑近10年的张辉、张高平叔侄被依法再审宣告无罪;羁押12年的李怀亮被依法宣告无罪;背负“杀妻”之名入狱17年的于英生被宣告无罪。尽管我们痛心地说,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但不论时间间隔有多长,法律都要还人以公正,首先捍卫的就是法治尊严,也能把因此而跌入黑暗中的心灵打捞出来。

十八大以来,一批“老虎”落马,这场没有终点的反腐风暴,一个更加鲜明的亮点,就是把反腐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此,那些诸如“政治斗争”“刑不上大夫”“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论调与猜想,都渐失市场。

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部署后,习近平多次强调凡属重大的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这一年来,多项改革举措得到了法律授权,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具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这体现的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体现的是法治自觉。

信仰法治说难很难,说易很易。关键就在于通过每一个案件、每一个事件都把公正凸显出来、把法治的精神擦得更亮。由此,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乃至信仰才会一点一滴汇聚起来。而有了这个最大共识,当代中国的进步就会越来越快,就谁也阻挡不了法治化的进程,谁也阻挡不了中国前进的脚步。

由是,我们期待一个法治中国更快走入现实。且待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我们揭晓蓝图。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程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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