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为重点,在科学立法上走在前列 任务简述 1.完善地方立法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市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2.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等,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3.着力抓好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文化文明、加强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立法。 观点 ●在立法前应完善项目收集、立法论证和第三方起草机制,立法中应开门立法、协商立法并重视意见反馈,立法后则应开展实施反馈、立法评估和备案审查。 专家视角 法治杭州应以完善地方立法为出发点 吕鑫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科学立法,就是要求法律准确反映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同时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杭法十条”的第二条,首先明确了党对立法的领导作用。理解这一内涵,应该处理好三个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以及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其次,着重阐述了科学民主立法问题,这一部分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法治作为理性的治理模式,必须依赖于法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因而,立法成为其首要任务。地方法治建设同样应当以完善地方立法建设为出发点。 整个第二条虽然短短几百字,却阐述了立法中三个密切相关又环环相扣的问题: 第一,在主体上,完善立法统筹机制,阐明党如何领导立法。那就是必须建立立法统筹协调机制,设置党委对重大立法决策的前置性讨论程序。 第二,在方法上,指出要实现科学立法,核心在于完善立法程序。即构建一整套正当、合理的立法程序机制。具体来说,立法程序的建构需要在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三个方面予以完善实现。在立法前应完善项目收集、立法论证和第三方起草机制,立法中应开门立法、协商立法并重视意见反馈,立法后则应开展实施反馈、立法评估和备案审查。 第三,在内容上,针对当下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基于当下社会发展现状和改革工作重点,明确重点立法领域。同时,强调通过法规清理、法规解释等方式,解决法规适用中的新旧冲突等潜在问题,以此为重点领域立法的实施提供保障。 可以发现,以上三个立法领域重要问题,为杭州地方立法勾勒出了较为完善的发展愿景,而通过一整套立法制度的完善和运行,将为法治杭州建设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改革启程 关键词:立法促改革 科学民主立法 重点领域立法 “新起点上,科学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护航全面深化改革。”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在上海自贸区挂牌前1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通过国务院提出的议案,授权在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这是立法推动和引领改革走向纵深的生动实践,对今后杭州以立法推动改革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无论是点上试验,还是面上推进,都要于法有据、先立后破、有序进行。说到底,关键是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 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科学立法这个关键。今后,在我市立法领域,听证会越来越被重视。 “在立法起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也将探索多元化机制。”据介绍,对于综合性较强、涉及面较广或者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今后将探索第三方起草,例如委托高等院校、学术机构等进行起草。 目前,我市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已落到实处。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法制宣传教育、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及处理等方面立法,同时,还把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列为调研项目。 市政府规章制定重点则是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餐厨垃圾管理、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汽车租赁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方面。此外,还将结合杭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梳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运用“立、改、废、释”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杭州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