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杭州网>热点专题>2014年专题>回顾与前瞻 盘点2014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杭法十条”打造“法治杭州”>

以信息共享促进普法守法

发布时间:2015-01-14 08:33:08 星期三

任务简述

建设“一平台四体系”诚信机制,突破信用信息“孤岛”,发挥政府诚信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导向作用。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确保每年落实一批法治实事项目。

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建设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产业支撑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

观点

●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亟需以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以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体系作保障。

专家视角

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余军

信用状况差是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期的一个普遍现象,这不仅体现在社会、市场领域各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缺乏诚信、整体意义上诚信文化的缺失,也体现在屡屡发生的政府失信现象中。这无疑加大了社会、市场的交易成本,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的具体表象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市场经济可以视为信用经济,因此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社会信用体系建构的核心机制在于,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从而发挥其记录社会主体信用状况,揭示社会主体信用优劣,警示社会主体信用风险,并整合全社会力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等作用。这种作用的发挥以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基础、以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体系作保障。“杭法十条”中关于“构建信用杭州体系”的方案,基本上体现了上述要求。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构的过程中,尚需重视政府诚信机制的表率和引领作用。“杭法十条”中关于“构建信用杭州体系”的表述,强调“发挥政府诚信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无疑切中了问题的要害。一方面,在当下社会诚信文化缺失的背景下,政府行为的诚实守信往往具有价值引领和示范的作用,因此,建构社会信用体系,首先要政府作出表率;另一方面,政府的诚信其实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政府不得朝令夕改、随意变动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因为公共利益或者政策、法令的修改而需要变动已经作出的行为或决策,应当给由此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提供补偿,以保护人民对政府的信赖。

改革启程

关键词:数据归集 制度建设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经过十年的努力探索,目前杭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走在全国前列。2014年10月,“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始上线运行,个人及法人信用状况,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市民卡服务网点进行查询。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的开放查询和平台建设,杭州将对法人和自然人的行为予以约束,以此培育讲信用的行为。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信用法制建设是纲举目张。“我们在构建‘让守信者得益,让失信者受限’的机制。”杭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出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杭州市社会法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杭州市自然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使用和管理提供法规保障,让守信者得益、让失信者受限。

接下来,杭州将致力于多渠道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继续扩大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范围,提升信用信息完整性、可用性,逐步实现“数据归集全覆盖、平台开放全领域、信用应用全方位、制度建设全过程”。其中,建立与阿里巴巴网络信用体系的信息互通渠道,与阿里巴巴网络信用体系的对接,为网上在杭商户创建信用档案,共享其网上黑名单和“芝麻信用”信息,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信用数据分享和信用监管机制。

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不仅要有诚信制度约束,也要通过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构建良好的服务环境。杭州率先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首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评估试点、率先构架“市县乡村”四级法治创建体系……“杭州要在发挥首创优势上走在前列。”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杭州将细化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深化律师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加快建立市法律服务中心,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快形成覆盖城乡、资源整合、规范便捷、保障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同时,深化法治文化培育,加强“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全面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强化各类媒体普法责任和功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赵芳洲    编辑:王剑宜    
 
以司法公开赢得司法公信力
 
 
 
  策划、编辑:王剑宜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