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目标,针对全市幼儿园民办教师队伍收入低的状况,加大本市学前教育建设经费投入,市财政拨专项资金补助给幼儿园民办教师,以缩小与公办幼儿园教师收入的差距。 但是,该惠民措施执行未准确到位,补助款时有被扣留或被园负责人所占有情况发生,导致幼儿园民办教师可能少拿或未拿到政府的补助款。 为此,建议由市财政、市教育局牵头成立工作组,专项核查政府拨款的数量和去向,重点查核幼儿园集中为民办幼儿教师办卡数量及卡里钱款的去向。对克扣或占有幼儿园民办教师补助款的人,要以盗窃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