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账户不是“挡箭牌”,上交不及时不主动同样不能“免责” 作为党员干部的你,“五一”假期中是否收到了“不期而至”却又难以退回的财物?如果有,杭州纪委喊你赶紧上交“581”廉政账户(581谐音“我不要”)。如果你上交不够及时、主动的话,很有可能就要以违纪论处了。 那么,廉政账户到底该怎么交?这几年来,账户里到底收到了多少钱?收到的财物是怎么处置的?昨天,杭州纪委对此一一做了解读。 向廉政账户缴款可以不署真名 早在2001年,杭州市纪委就在杭州银行开设了“581廉政账户”。廉政账户主要以接收现金为主。 据介绍,党员干部如果需要上交礼金,可在杭州银行任何一个网点办理手续。缴款后由银行提供专用账户的“缴款回执”。缴款人在填写“现金缴款单”时可以不署本人姓名和单位名称。 除了可以选择直接到银行直接交廉政账户,还可以交由所在单位(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登记后上缴廉政账户。 而如果收到的不是钱,而是有价证券,比如消费卡、充值卡、支付凭证等以及各类物品,又该怎么交呢? 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现金之外的东西,都可以先交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处理。有价证券先由市纪委及其派驻机构向发行单位(如购物卡的销售方)兑现,兑现后上交到廉政账户。 字画玉石等名贵物品,则交由财政部门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上交廉政账户。 数据显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来的2013年、2014年这两年里,廉政账户里的金额有明显增加。 廉政账户不是避雷针交了未必就能免责 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廉政账户对于收到财物后及时主动上交党员干部,是一种保护和免责,尤其是碰到“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时候,上交廉政账户是很多人愿意选择的一种处理方法。 可能有人会有这样的担忧,一旦有风吹草动或苗头不对,贪官为了安全过关,就把“吃”下去的钱“吐”出来,或抢在组织调查之前往“廉政账户”里“放点血”,这样岂不是让他们钻了空子? “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如果是主动、及时的,一般不认为是违纪。但也不会简单地给予免责待遇,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认定是否构成违纪。”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说,如果是因为自身或者与其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行为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违纪认定。 去年发生在江干区的一个受贿案件判决结果印证了这一点。案件当事人是该区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利用其在征地拆迁补偿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12万元。他虽然向杭州市廉政账户缴纳了人民币50000元,但由于上交不及时、不主动,仍被判构成受贿罪,不能享受“免责待遇”。上 交的钱物任何人不得擅用 可能大家会比较好奇,这交上来的钱,最后都去哪儿了?杭州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收缴的款物,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处理,这是一条红线。 “对于自愿上交的现金,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不代收,而是由上交人直接去杭州银行网点交款,或者交由所在单位(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登记后去交款。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原件由交款人自行保管,复印件交纪检部门存档备查。”该人士表示,一定需要纪检部门代收的现金,纪检部门必须指定2名工作人员共同办理登记,并开具收条,款项交入廉政账户后把交款凭证入档保存。 另外,上交有价证券、物品时,经2人共同查验后,要逐项登记并向上交人出具收执凭证。 登记(处理)表、收执凭证填写内容应包括上交有价证券、物品的种类(名称)、数量(质量)、发行单位、面值金额(价值)、上交人、上交时间、收执经办人等基本信息。 收执凭证存根联与登记(处理)表及其他凭据一并建档留存。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定期兑现上交账户,物品则需要拍卖变现后上交廉政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