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干部入口关,严把区县(市)纪委班子成员提名考察关。
二是把监督措施融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克服干部长时间联系一个地方或部门的弊端。
四是强化实践锻炼,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五是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拟提拔的干部逐一查阅报告材料。
六是成立干部监督室,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予以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