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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派驻机构全覆盖——让监督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5-08-26 16:43:15 星期三

2014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委推动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通过调整、保留、新增等方式,杭州市纪委在全市统一派驻45个派驻机构,实现对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

为落实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杭州市纪委通过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完善派驻机构管理机制制度等举措,进一步推动派驻机构监督任务落实。

如今,派驻全覆盖工作开展已逾半年时间,派驻纪检组如何当好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保健医生”?新派驻机构开展了怎样的探索?派驻监督带来了哪些变化?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采访。

1 “一组一策”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聚焦主业不跑偏

7月27日,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杭州市审管办”)召开班子会议,专门研究下属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改措施。

而这次的专题研究源自于杭州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的一次专项巡查。

一个月前,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启动了对其归口监督的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等10家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杭州市审管办下属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首家接受巡查单位。

“巡查主要是依据我们的履职细则,采用查阅台账、个别谈话、组织审计等方式,针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们巡查后共提出了4个方面10个问题,以及4项整改建议。同时,要求被巡查单位一个月内向纪检组反馈整改措施。”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副组长聂珍贞说。

据介绍,作为杭州市纪委新成立的派驻纪检组,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在去年组建后的头两个月内,把大量时间用在组织学习、走访调研上。“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相对普遍的主体责任层层递减、基层薄弱环节多等问题。因此,我们依据履职细则,今年启动了对归口监督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巡查工作。”

面对驻在部门类型复杂多样、情况差别较大的实际,为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去年年底以来,杭州市纪委明确“试点先行、全面覆盖、一组一策”的思路,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求和各部门监督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原有的纪委派驻机构履职办法的基础上,指导45家派驻机构逐一制定履职细则,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既推动派驻机构落实‘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又把派驻监督的共性工作要求和各驻在部门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说,杭州市将派驻机构制定履职细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有助于推动派驻机构有效履职,今后还要根据细则要求督促履职,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目前,8家工作基础较好又具有系统代表性的纪检组已先行完成派驻机构履职细则的制定工作,下一步其他派驻机构都将有一份专属本单位本系统的“履职清单”。

2 “发现小问题,也要紧追不放”——监督执纪不手软

今年5月,一封反映某拟提拔副处级干部存在资质挂靠和兼职取酬问题的信访举报件送到了杭州市纪委驻市林业水利局纪检组组长丰曦红的案头。

“资质挂靠、兼职取酬,对此类问题早有相关规定禁止,但一些党员干部还认为不算什么问题。”

“不认为是问题,往往就是疏忽纪律规矩的表现,这恰恰是个大问题。”丰曦红带领纪检组同志随即迅速开展调查。

网上核查资质挂靠情况、调阅挂靠单位相关资料、找当事人谈话……一系列的取证调查显示,投诉举报基本属实,应给予纠正和处理。

让纪检组同志没料到的是,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了另一名干部也存在类似情况。

“个别问题不能演变为面上问题,应当坚决予以遏制!”纪检组迅速将信访件抓紧调查完结,将有关调查处理报告向局党委作了报告,并建议在全局系统开展资质挂靠问题专项清理,局党委完全赞同。

这次清理在局系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共清理出8名干部的资质挂靠问题,3名干部上交违规款8万元,也让全局党员干部对兼职取酬、资质挂靠这类不遵守纪律的“小问题”有了新的认识。

“这要换在以前,也就不了了之了。”杭州市林业水利局一名干部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干部的爱护。纪检组的“较真”让大家增强了自觉警醒的意识。

不仅是在驻林业水利局纪检组,如今,杭州市纪委各派驻机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多种方式了解驻在单位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派驻机构共开展监督检查753次;开展谈话提醒教育651人次;立案30件,审结26件,处分26人。

3 “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督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今年年初,杭州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向局党委书记和驻局纪检组组长当面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局属单位一把手向驻局纪检组组长当面汇报“一岗双责”情况,并接受纪检组组长点评。

6月,驻市民政局纪检组会同局党委对直属单位2014年度“廉政成绩”排名靠后的1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教育谈话,直面问题,并将每一位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整改措施逐一记录并存入廉政档案。

这样的场景出现在杭州市民政局已经是第二个年头。

去年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立足监督职责开展工作。“加强与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沟通协调,理顺关系,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归其位。”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李信峰说。

比如,局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牵头处室调整为组织人事处;作风效能日常监督也改由机关纪委、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牵头。

在纪检组的建议及参与下,市民政局党委确定今年为“落实主体责任年”、“规矩建设年”和“深化作风建设年”,对局系统现有制度,特别是权力集中、易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环节及涉及人、财、物等方面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查漏补缺,制定了《党委工作规则》、《重大决策公开、监督与评价及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像驻市民政局纪检组一样,各派驻机构在总结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厘清“两个责任”,实施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升了派驻监督的实效。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市派驻机构共参加党委会、行政班子会879次,提出监督意见建议804条,党委采纳落实711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编辑: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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